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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销登记

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、被撤销、宣告破产或者其它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,收缴营业执照、公章等,撤销其注册号、取消其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的登记行为。

一、企业应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:

  1、企业自动歇业;

  2、依法被撤消;

  3、依法宣告破产;

  4、其它原因终止营业活动。

二、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
  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;(见表格1,2)

  2、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;

  3、债权债务清理完结或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单位的证明;

  4、其它有关文件、证件。

  5、交回公章、执照正、副本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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